关于做好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9-07浏览次数:342

各院系(室):

 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,从本学期开始,我校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采取“学期电子注册+研究生证注册”的模式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学期电子注册时间
  研究生老生:9月3日-9月16日
  研究生新生:9月5日-9月18日
  有异地校区的院系可根据不同校区实际开学日,以院系或班级为单位设置单独的注册期限(用院系注册管理的权限在研究生信息平台设置)。

二、研究生证注册时间
  研究生老生:9月3日
  研究生新生:研究生证下发前由院系加盖第一学期的注册章

三、注册对象
  1、2015、2016、2017级 全日制博士生、硕士生;
  2、2017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;
  3、2014级或以前年级、办理了A或B类培养进度确认的全日制博士生、硕士生

四、注册程序
  1、学期电子注册由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申请,经导师或班主任确认后完成。
  2、 研究生不能如期注册,从开学日起请假两周以内,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请假,填写事由和天数,下载打印《研究生请假申请表》,经导师或班主任同意并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准假后生效。研究生按时返校,导师或班主任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销假后视为确认注册。
  3、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两周内,各院系统计注册数据,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。对实属疏漏的,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下载打印《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》,经导师或班主任、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,交院系注册联系人予以补注册。
  4、注册期截止后三周内,各院系向研究生院提交《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》及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》。
  5、新生研究生证在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学校集中办理,下发前由院系加盖第一学期的注册章。
  6、老生在学期开学日办理研究生证盖章。少量补盖,院系可安排在学期电子注册期截止后的第一个周五(9月22日)。

五、学期电子注册要求
  1、学期电子注册通过研究生信息平台进行,院系应按学校要求组织研究生申请,组织研究生导师、班主任确认,管理研究生、导师、班主任帐号和权限。
  2、各院系应确定本单位注册负责人、注册联系人、办公电话、学期电子注册期限、研究生证注册时间、研究生证注册地点,尽快用邮件报研究生院开设操作权限后,自行在研究生信息平台上设置,并在院系主页公布。
  3、研究生不能如期注册,从开学日起请假两周以上或不满足其他注册必要条件,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,在研究生信息平台选择“暂缓注册”,填写事由,下载打印《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》,经导师或班主任、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,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。
  4、研究生不能如期注册,且预计短期内不能返校学习或满足注册必要条件,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、休学或保留学籍手续。新生在研究生信息平台选择“申请保留入学资格”、下载打印《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,在校生选择“申请休学、保留学籍”、下载打印《研究生休学、保留学籍申请表》,经导师或班主任、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,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。
  5、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,研究生超过注册期限或请假期限两周以上未注册,将被纳入学籍清理范畴按程序终止学籍。
研究生超过暂缓注册期限两周以上,如仍未满足正常注册条件,或已满足正常注册条件但未申请注册,将被纳入学籍清理范畴按程序终止学籍。
  6、请各院系切实加强研究生注册工作管理,认真核实未注册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并重视处理,于10月13日下班前将本院系《学期电子注册统计表》及《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及拟处理意见》报研究生院。 
  7、因本项工作首次开展,如在实际操作中有任何不便、不当之处,请不吝提出宝贵意见。

研究生院教学学籍办
Email:Yjzb@ustc.edu.cn
电话:0551-63602926
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

学期注册手续一览表

对象序号事项方式开通时间*判断完成学期电子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
研究生1申请学期电子注册或其他选项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老生开学日
新生报到日
前一周
至后一周
2完善个人信息登记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-
导师或班主任3确认学期电子注册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
4确认请假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-
5确认销假导师或班主任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
院系注册联系人6研究生证盖注册章由院系组织,时间、地点在研究生信息平台公布开学日-
7学期电子补注册研究生提交《研究生补注册申请表》,经导师或班主任、院系注册负责人书面同意,交院系注册联系人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操作。开学后第二、三周
研究生院8办理暂缓注册(仅针对申请者)研究生提交《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表》,经导师或班主任、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,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。暂缓、保留、休学等手续办理时间是开学日前一周至后三周;
注册、恢复、复学等手续办理时间为批准期结束前
-
9暂缓注册者办理学期电子注册(仅针对暂缓注册者)研究生提交《研究生注册申请表》,经导师或班主任、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,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。
10办理保留入学资格(仅针对申请者)研究生提交《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》,经导师或班主任、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,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。-
11办理恢复入学资格,并进行学期电子注册(仅针对处于保留入学资格期间者)研究生提交《研究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》,经导师或班主任、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,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。
12办理休学、保留学籍(仅针对申请者)研究生提交《研究生休学、保留学籍申请表》,经导师或班主任、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,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。-
13办理复学、恢复学籍,并进行学期电子注册 (仅针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者)研究生提交《研究生复学、恢复学籍申请表》,经导师或班主任、院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,交研究生院审批后生效。

  注*:因启动时间缘故,本学期各项时间均推迟了一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