废弃试剂空瓶处理通告

发布者:刘建伟发布时间:2019-12-19浏览次数:643

一、流程及注意事项
1.实验产生的化学试剂空瓶,由各实验室负责收集装箱(纸箱),并保证无残留液,盖紧瓶盖,定期搬运到存放地点。
2.
现场按分类装入编织袋。
分类如下:
a)有机溶剂空瓶
b)酸类空瓶
c)碱类空瓶
d)强氧化性空瓶
e)塑料空瓶,主要是化学药品空瓶

二、接收时间:
每周一、四下午14:30-17:00(节假日除外)

三、存放地点:环资楼负一楼
由专人负责在现场检查各实验室放置的废弃试剂空瓶,对于不符合要求的,一律不收。

特别说明:
1.留有未用完化学试剂瓶,如需废弃的,应将残留试剂倒入废液桶后作为空瓶收集处理。
2.严禁将废瓶随意丢放,环资楼负一楼已安装摄像头,如有发现未搬运至指定地点的废弃物,一经发现,将追究个人和导师责任。